为切实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监管,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4月23日,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《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的通知》,按推送提醒、实施约谈、全面整改三个阶段,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异常增长预警提醒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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